安新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拟以协议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因规划依法调整,保定华傲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华傲幸福家园项目4宗62591.87平方米(93.8878亩)出让宗地无法动工建设,已造成土地闲置。为妥善解决土地闲置问题,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的认定程序和处置方式,安新县自然资源局与保定华傲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拟签订闲置土地置换协议,收回闲置土地4宗62591.87平方米(93.8878亩),并进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按照“价值相当、用途相同”“新旧地块价值采取同一估价期日确定的原则”,拟与地块编AXCR-2024-001,面积28564.56平方米(42.8468亩)宗地进行置换,根据地价评估结果,保定华傲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补缴新旧地块差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将拟置换宗地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根据地价评估结果,补缴新旧地块差价11.57万元
二、公示期: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9日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与保定华傲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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