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保公字〔2025〕28号
经保定市人民政府批准,按照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复兴西路南、风能大街西、经四路北
工业项目的投资强度应不低于400万元/亩,年亩均税收应不低于30万元/亩。项目(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0087吨标准煤/万元,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7%
工业项目的投资强度应不低于400万元/亩,年亩均税收应不低于 30万元/亩, 项目(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0056吨标准煤/万元,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7%
工业项目的投资强度应不低于400万元/亩,年亩均税收应不低于 30万元/亩, 项目(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0050吨标准煤/万元,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7%
工业项目的投资强度应不低于400万元/亩,年亩均税收应不低于 30万元/亩, 项目(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0035吨标准煤/万元,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7%
经六路东,五号路北,风能大街西,经四路南
工业项目的投资强度应不低于400万元/亩,年亩均税收应不低于 30万元/亩, 项目(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0087吨标准煤/万元,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7%
工业项目的投资强度应不低于400万元/亩,年亩均税收应不低于30万元/亩, 项目(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0031吨标准煤/万元,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7%
工业项目的投资强度应不低于400万元/亩,年亩均税收应不低于30万元/亩, 项目(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0133吨标准煤/万元,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7%
工业项目的投资强度应不低于400万元/亩,年亩均税收应不低于30万元/亩, 项目(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0057吨标准煤/万元,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7%
工业项目的投资强度应不低于400万元/亩,年亩均税收应不低于 30万元/亩, 项目(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0026吨标准煤/万元,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7%
工业项目的投资强度应不低于400万元/亩,年亩均税收应不低于30万元/亩, 项目(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00277吨标准煤/万元,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7%
工业项目的投资强度应不低于400万元/亩,年亩均税收应不低于 30万元/亩, 项目(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0026吨标准煤/万元,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7%
工业项目的投资强度应不低于400万元/亩,年亩均税收应不低于 30万元/亩, 项目(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014吨标准煤/万元,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7%
二、本次出让宗地的竞买资格和竞价要求请参阅有关挂牌文件。
三、本次出让各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9月15日(工作日时间08:30至12:00;13:30至17:00)到保定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公共资源交易受理区窗口获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9月15日(工作日时间08:30至12:00;13:30至17:00)前到保定市民服务中心四楼C区4003(报价室)向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16时30分。缴纳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要求,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我中心将在2025年9月15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点为保定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第七开标室),挂牌时间不少于10日,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
1、本次出让地块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法定节假日不受理申请。
2、本次出让地块均设定出让底价。
3、摘牌时间以主持人现场宣布时间为准,竞买人应保证提前在现场等候。
4、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及电话:保定市民服务中心(河北省保定市乐凯北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1号楼)四楼资源资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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