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开启“先租后让”土地供应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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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临洮县开启“先租后让”土地供应新模式
为推进我县节约集约用地,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结合原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原国土资源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和临洮县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临洮县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8月5日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了康家崖农副产品集散加工园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应,其中租赁年限10年,租金分年缴纳,出让年限40年,租赁到期后转为出让土地,出让金一次性缴纳,供应面积27.6亩,用途为工业用地。
9月22日,该宗地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成交,竞得人为临洮县工业集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并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成交总价452.7万元,其中租金为294.7万元,出让金为155万元。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后,该公司在租赁期间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经综合评估认定达标后,临洮县自然资源局与该公司签订剩余年限的土地出让合同,将租赁土地转为出让土地,并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像这种以“先租后让”模式供应工业用地的方式,在我县尚属首例。
所谓“先租后让”,是指先将工业用地以租赁方式供应给企业,一般租赁期为10年,土地租赁期间工业项目达到约定的投产要求后,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将租赁土地转为出让土地。土地租赁期也可以认为“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企业是否为真正优质的企业。否则,政府有权决定是否再转为出让土地。该供应方式本着节约集约用地理念,将有限的工业土地资源供应给真正优质的企业,让工业用地使用年限更具有弹性。
通过“先租后让”方式供地土地,让政府掌握更大的主动权,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减轻企业取得土地时因一次性投入过大造成的资金压力,便于将更多的资金投入生产经营环节,为企业营造更优的发展环境。
在今后的工业用地项目供应中,自然资源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用出让、出租、作价入股、“先租后让”、“以租代让”等多种方式进行供应,推动工业项目发展和土地集约利用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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