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多地开始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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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65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村道、大固店村建设用地;南至:大固店村地、国有建设用地;西至:大固店村地、保定文汇印刷有限公司、河北德顺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村道;北至:大固店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建设和道路建设。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4.077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3.7824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2953公顷)。具体情况详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分户清单汇总表》。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97.5万元/公顷(6.5万元/亩),共计397.575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对地上附着物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标准按照《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定市满城区新兴产业园区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执行;对青苗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为0.18万元/亩;综合奖励补偿标准按照《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定市满城区新兴产业园区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以户籍和土地权属认定。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保定市满城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贴实施方案》(满政发〔2023〕1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0%,缴纳被征地农民社保费198.7879万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南韩村镇大固店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5月13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网。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65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村道、大固店村建设用地;南至:大固店村地、国有建设用地;西至:大固店村地、保定文汇印刷有限公司、河北德顺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村道;北至:大固店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建设和道路建设。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4.077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3.7824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2953公顷)。具体情况详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分户清单汇总表》。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97.5万元/公顷(6.5万元/亩),共计397.575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对地上附着物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标准按照《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定市满城区新兴产业园区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执行;对青苗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为0.18万元/亩;综合奖励补偿标准按照《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定市满城区新兴产业园区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以户籍和土地权属认定。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保定市满城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贴实施方案》(满政发〔2023〕1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0%,缴纳被征地农民社保费198.7879万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南韩村镇大固店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5月13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网。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鄂尔多斯-安平-沧州输气管道一期工程(清苑段)清苑区保定分输清管站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保定分输清管站1号地东至百冢村地,西至百冢村地,南至农村道路,北至百冢村地;保定分输清管站2号地东至百冢村地,西至百冢村地,南至农村道路,北至百冢村地)的土地,面积约2.144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鄂尔多斯-安平-沧州输气管道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7〕1308号),用于鄂尔多斯-安平-沧州输气管道一期工程(清苑段)项目建设。
拟于2023年4月14日开始,由石桥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7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清苑区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鄂尔多斯-安平-沧州输气管道一期工程(清苑段)清苑区温仁阀室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北(温仁阀室1号地东至温仁村地,西至温仁村地,南至温仁村地,北至公路;温仁阀室2号地东至温仁村地,西至温仁村地,南至温仁村地,北至温仁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143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鄂尔多斯-安平-沧州输气管道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7〕1308号),用于鄂尔多斯-安平-沧州输气管道一期工程(清苑段)项目建设。
拟于2023年4月14日开始,由温仁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7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清苑区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2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北侧(东至中冉村地;南至中冉村地;西至中冉村地;北至中冉村地)的土地,面积约5.334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住宅用地建设。
拟于2023年4月25日开始,由清苑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24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3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北侧(东至中冉村地;南至中冉村地;西至中冉村地;北至中冉村地)的土地,面积约5.282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住宅用地建设。
拟于2023年4月25日开始,由清苑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24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177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北侧(东至中冉村地;南至中冉村地;西至小公路;北至中冉村地)的土地,面积约2.072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设。
拟于2023年4月25日开始,由清苑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24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205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侧(东至中冉村地;南至东壁阳城村地;西至乐凯南大街;北至迎宾西路)的土地,面积约0.196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拟于2023年4月25日开始,由白团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24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205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侧(东至朝阳南大街;南至中冉村地;西至东壁阳城村地;北至迎宾西路)的土地,面积约1.058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拟于2023年4月25日开始,由清苑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24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205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侧(东至中冉村地;南至迎宾西路;西至乐凯南大街;北至国有地)的土地,面积约0.082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拟于2023年4月25日开始,由白团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24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205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侧(东至朝阳南大街、国有地;南至迎宾西路;西至东壁阳城村地、国有地;北至中冉村地、国有地)的土地,面积约2.313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拟于2023年4月25日开始,由清苑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24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209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南侧(东至北大冉村地;南至北大冉村地;西至中冉村地;北至北大冉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636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商业用地建设。
拟于2023年4月25日开始,由清苑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24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209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北侧(东至北大冉村地;南至中冉村地;西至中冉村地;北至中冉村地)的土地,面积约2.030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商业用地建设。
拟于2023年4月25日开始,由清苑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24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176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南侧(东至御城村地;南至御城村地;西至小公路、御城村地;北至御城村地)的土地。征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设。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2.358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2.1222公顷,林地0.2339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0020公顷)。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174万元/公顷(11.6万元/亩),计410.3094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树木)等详见土地调查现状结果表。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依据土地现状调查。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冀政发[2020]5号、冀政[2008]132号及《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定市清苑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17)等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0%缴纳社保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御城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清苑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28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联系人:易磊联系电线地址:望亭镇人民政府
来源:保定竞秀区人民政府、保定满城区人民政府、保定清苑区人民政府 、保定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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