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目的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两个根本转变,加强全市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和土地的用途管制,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协调各部门的用地矛盾,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保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根据1996年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对规划期内全市域土地资源的利电、开发、整治与保护作出整体性、战略性的决策与安排。为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快速、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为编制保定市中期与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及编制各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供依据。本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文件)精神,在分析土地利用现状、供需趋势的基础上,提出土地利用远期和近期目标。落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本市的主要控制指标,达到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提高社会、经济、生态综合效益的要求,科学合理地综合安排各部门用地,分解给各县(市)土地利用控制指标;同时提出落实规划和土地利用分区与管制的措施。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利用总体规划,地方人民政府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文件)
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保定市各类用地的宏观调控指标《保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
保定市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各部门用地规划资料,保定市1996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土地资源潜力分析资料。
保定市位于河北省中部,太行山东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麓。自1994年底地市合并后,辖三区、四市及18个县,310个乡镇,6251个村民委员会,27个街道办事处。420个居民委员会。全市土地总面积22187.96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1/9。1996年底总人口1027.6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42.47万,人口密度为463人/平方公里。人口总数占全省l/6。人均耕地1.22亩。
保定市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地貌形态分为西部山区和东部平原两大类型,属北半球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光热充足,雨热同季,有利于农业和林牧业生产。
水资源由地下水和地表水两部分组成,地表水资源主要产生在西部山区,山前平原区及东部洼地,径流量为14亿立方米,全市地下水年开采量约27.6亿立方米。
土壤类型繁多,全市共分十三个大类,28个亚类,118个土属,301个土种,褐土是蕞主要土壤类型,其次为潮土。多种地形和多种土壤类型,适合多种生物的生长繁育,全市植物约1500余种,动物约200余种,其中野生动植物主要分布在西部山区,而栽培植物、人工饲养动物则主要今布于平原及丘陵区。矿产资源丰富,约50余种,钼储量居华北之首,全国第三;锌、石棉和大理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石的储量和质量均属全国之冠,另外,白洋淀周围及东部平原的石油、天然气、地热储量丰富开发利用潜力巨大。
保定市旅游资源丰富,名胜古迹繁多。交通十分便利,是华北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京广铁路、京深高速公路、京广107国道纵贯全市,另有三条地方铁路,50余条交通主干线四通八达,纵横交错,即将动工兴建的朔黄铁路、保霸铁路和津保高速公路横跨东西,并连通京大、京九、津沪三大铁路干线,并直通天津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新港,黄骅港、唐山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港、构成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
保定市1996年国民生产总值460.43亿元,其中头部产业132.11亿元。第二产业181.96亿元,第三产业146.35亿元,人均国民生产总值4492元,单位土地产值为207.49万元/平方公里,耕地平均年产出945元/亩。
保定市幅员较大,有山区、丘陵、平原、洼淀等各种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型,归纳起来有如下几个主要问题:
1、耕地减少现象严重,人地矛盾突出。据动态监测结果表明,保定市从1990年至1996年末六年******计减少耕地3.25万公顷(48.75万亩),平均每年减少0.54万公顷(8.1万亩)耕地。随着人口的增加,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今后土地的供需矛盾将会更加突出。
2、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土地生态环境较差。平原地区果园侵占良田现象严重,有70%以上的果园占用了耕地;山区林木发展较慢,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占全市总面积的51%的丘陵山区土质瘠薄,不利农业生产的长期稳定发展。
3、土地资源粗放经营现象严重。主要表现在农村居民点用地严重超标,全市农村居民点人均占地高达167.5平方米,超过国家标准近40%;砖瓦窑占去了大片良田,许多废砖瓦窑取土坑未充分利用;四个县级市(涿州、安国、定州、高碑店)人均用地指标超过136平方米,市区容积率仅为0.35左右;17个县城人均占地面积高达150平方米。容积率均在0.3以下;独立工矿占用面积大、设备差、产出低,有些甚至于长年闲置。
根据保定市资源调查及适宜性评价结果,可开发的未利用土地中有宜农地2.59万公顷(38.9万亩)。宜牧地13.82万公顷(207.3万亩)。
保定市建成区面积为61.3平方公里,人均占用100.8平方米/人,经初步调查保定市工矿、仓储内部及城区内村庄闲置零散土地约有8平方公里的潜力。
县级市涿州人均占地面积150平方米,安国市、高碑店市人均133.3平方米,定州市人均占地面积129.6平方米,按国家规定标准人均105平方米计算,约有 1200公顷潜力可挖,其余17个超标的县城,人均用地指标均在150平方米以上.按人均120平方米的指标计算,有2268公顷(34020亩)的潜力。
保定市各县(市)农村居民点占地面积总计14.60万公顷(219.07万亩)。人均占地面积高达167.5平方米,除雄县、安新合乎国标外,其余各县严重超标,因此内涵潜力较大,按人均120平方米计算,考虑人口增长等因素。尚有1.33余万公顷(20余万亩)潜力可挖。
土地整理是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化程度,保证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又一途径。保定市共有特殊用地0.97万公顷(14.58万亩),其中平原地区约有2.2万亩的坟地可复耕,随着土地集约利用程度的提高,一部分农村道路及沟渠将废弃,通过规划整理转化为耕地。此外通过废砖瓦窑的清理、限期停产复耕等措施,这样可整理出耕地约3500公顷(5.25万亩)。
保定市现有果园4.84万公顷(72.57万亩),其中平原地区果园约占70%.因此在大力发展山、丘区果园的同时,逐步将平原地区宜农园地退园还田,经初步测算可退园还田1.02万公顷(15.3万亩),使之达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以全市土地利用的现状及特点、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政策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及《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为依据,制定保定市土地利用方针和目标。
坚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精神。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战略目标。在珍惜和合理用地的前提下,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协调安排工业、 交通、水利、城乡发展等建设用地,优先安排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依照国家标准,严格控制城镇用地规模,大力挖掘城乡存量土地内部潜力;农业用地实行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在保护生态环境条件下、适度开发宜农末利用土地,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增加园林用地,搞好山区水土保持,改善生态环境,保证土地可持续利用,使土地发挥蕞大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全面完成《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实现我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到2010年我市耕地减少量控制在1.24万公顷(18.58万亩).补充耕地量1.89万公顷(28.38万亩),规划期内净增耕地0.65万公顷(9.8万亩),城镇农村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总量控制在22.19万公顷以内,保定市建成区规划期间控制范围90平方公里,林果用地达到3495万公顷(524.25万亩)以上,开发末利用土地11.9万公顷(178.49万亩),以满足农、林、园、工矿、水利用地需要,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746600公顷(1119.9万亩),保护率为89%,治理中低产田330万亩。按此规划,规划期末粮食总产量达到700万吨以上,人均耕地1.05亩,人地矛盾有所缓解,城镇村盲目外延的现象将得到遏制,林地占土地总面积达到12.9%,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山区经济获得健康发展。
城镇工矿面积 保定市建成区2000年控制面积为7500公顷,城镇面积控制在2.88万公顷(43.16万亩)。农村居民点面积在现状14.73万公顷(220.95万亩)的基础上,减少581.7公顷(0.87万亩),到2000年控制在14.67万公顷(220.07万亩),独立工矿从基期2.46万公顷36.89万亩)净增加2006公顷(3.0l万亩),特殊用地净减少313.3公顷(4700亩)。
交通用地面积 从基期的3.52万公顷(52.76万亩)增加2051公顷(3.08万亩),保证朔黄、保霸铁路、京武客运专线国道扩建、津保 高速公路等项目用地。
据预测,2030年前后全市人口将达到蕞高峰值,保定市总人口为1390万左右,其中城镇人口约560万,城镇化水平将达到40%,各级城镇规模进一步扩大,城镇基础设施将进一步完善,建筑容积率将进一步提高,届时村庄将不断地向城镇用地转化,交通及水利用地略有增加。由于人口的增加,因此人均耕地将从2010年的0.07公顷(1.05亩),下降到0.06公顷(0.9亩)左右。为此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大力开发宜农后备资源和加大土地整理(含村庄内部土地整理)的力度,以便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力争实现保证人均耕地1亩的指标,因此2010年-2030年期间,宜农后备资源的开发和土地整理,就是这一时期土地利用管理的重点。
1996年末全市共有牧草地304.47公顷(4567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01%。因本市无入牧习惯,为了保护林木器厂面积未做调整,到2010年仍保持原状。
根据对各地部门的调查,规划期间辖区范围内国家重点项目有朔黄铁路、保霸铁路、京武客运铁路、南水北调主河道及配套的渠道、津保高速公路、京广107国道扩宽、保定外环路等工程,其中朔黄铁路贯穿曲阳、定州、安国、博野、蠡县,预计占地333.3公顷(其中占耕地311.3公顷、非耕地22.0公顷),保霸铁路占地253.3公顷(其中占耕地206.6蜘.非耕地46.7公顷),南水北调工程占地1026.7公顷(其中耕地546.7公顷.非耕地480公顷)。津保高速公路占地373.3公顷(其中占耕地360公顷,非耕地13.3公顷),保定外环及京广公路扩建公路占地区293.3公顷(其中占耕地266.7公顷,非耕地26.7公顷)。
城镇用地依据省下达的控制指标,在对原城市规划进行认真分析反复协调的基础上,确定到2010年保定市建成区总面积控制在90平方公里,市区人均用地95.0平方米,县城人均用地104.8平方米,分别比1996年人均下降5.8平方米和29.6平方米,人均占地面积逐步回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我市的土地开发整治本着“先易后难、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确定:
一 、 东部平原地区。以废弃砖瓦窑、沟渠、道路的复星,空心村的整治,平坟造地为主,并注重培肥地力,改造中低产田。提高土地利用率、集约化经营强度和提高耕地复种指数。
二、西部山丘地区,在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的原则下,适度开发宜农荒地,合并小村庄,对坡度25度的耕地退耕还林,提高森林覆盖率。
涿州市780公顷,安国市606.7公顷,深水县1413公顷,高碑店市:103公顷,阜平县740公顷,高阳县840公顷,蠡县920公顷,安新县873公顷,顺平县1060公顷,徐水县487公顷,涞源县3331公顷,定兴县1133.3公顷,唐县1060公顷,易县3407公顷,望都387公顷,雄县567公顷,满城2013公顷,博野473公顷,清苑县733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为满足国家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对主要农副产品的基本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区。全市基本农田应增加投入、优化基本农田的生产、‘生态条件,增加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持续、高产、稳产。
③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后审定后,各县应将基本农田保护 区落实到村、地块、并建档、实地设立保护标志。
全市基本农田保护总面积为746600公顷(1119.9万亩),全市耕地保护率89.5%,各县(市)控制指标分解详见附表五。
4、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国防等重点建设项目,无法避开基本农田区的,应增片收占用基本农田补偿费用。
本区位于保定市的西部,包括涞源阜平全部,深水、易县、顺平、唐县、满城的一部分,占全市总面积的29.12%,本区山高坡陡,地形复杂、山地占土地面积的90%以上,地貌特征决定了本区发展方向:以林牧为主,农、林、牧、副结合,统-规划,综合开发。建立林业、牧业产品基地,作为发展商品生产的突破口,同时加大矿山开发,逐步发展成为农、工、商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综合农业体系,使其逐步成为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的山区,非农业方向以矿产资源和旅游资源开发为主。
本区包括涞水、易县、顺乎、唐县、满城、徐水、曲阳的太行山麓部分,占全市土地面积21.8%。自然、技术、经济条件介于中山与平原之间,条件比较优越,荒山宜林、山沟宜果、草坡宜牧、平原宜农、水库宜渔,利于发展大农业和多种经营。尤其果树和粮油历史悠久、是本区的特产中蕞大优势。在地利用方向上,应以综合开发、治理为中心,以林、果、农、林、果、副、渔全面发展。
本区包括定州、涿州、高碑店、定兴、徐水、容城、博野、蠡县、安国,望都、清苑、保定市郊,本区地势平步青云坦,土地垦殖率高,交通便利,与京津联系密切,是粮、棉、油主要产区。是农业发展的重点,应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发展商品生产,全面发展农村经济。应大力加强商品粮基地建设,扩大油料、蔬菜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重点抓优质、高产、高效的农业及创汇农业,并利用毗邻京津的地理优势,大力发展乡镇企业。进行农村产品的深加工增加农民收入。对国道及地方公路、铁路两侧用地要加强管理,减少土地浪费和乱占耕地现象。
本地区包括安新、高阳、雄县及博野、清苑、徐水的部分乡镇,土地资源相对丰富,地势平坦,土层深厚,光热条件好,土壤类型粘、壤、砂俱全,适用于多种作物生长。但由于土地资源利用较差,地下水漏斗现象较严重水源不足,旱、涝、盐、碱交替出现,农业生产水平较低。应大力推广节水灌溉,增加农业投入,改良土壤, 发展以种植业、加工业为主的综合商品基地。
白洋淀是华北平原上蕞大淡水湖,素有“北国江南、”“华北明珠”之称,是我区水产旅游资源发展区,今后应加大上游水污染治理力度,兴建污水处理厂。高浓度水必须经过水处理厂和污水库处理后才可入淀,另一方面要加强安新县和淀区周围工业结构调整,严禁新建严重污染的企业。土地利用方向是:发展水产养殖和旅游为主,农、林、副、鱼加工综和发展,提高土地产出 。
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2、市、县、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维护排灌工程设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防止土地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污染土地。
3、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4、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5、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6、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1.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2.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
3.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使用土地的除外。
4.在土地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报省政府批准执行。
5.在建设工程施工时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条件,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1.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对破坏生态环境开垦、围垦的土地,有计划有布骤地退耕还林、还牧、还湖。
2.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国家依法保护开发着的合法权益。
3.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依《土地管理法》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本规划是保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必须保证实施。
1.加强土地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用地行为切实履行国务院赋予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违法包括地方政府土地违法的查处权建立用途管制的监督机制,对违反规定用途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违反刑法的给予刑罚制裁。
2.认真进行土地非法交易的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房地市场,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损失。
3.继续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使依法、按规划、计划用地成为公众的自觉行为。
4.在建设项目土地利用规划审批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凡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不予批准。
1.建立领导责任制加强“规划”、“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要把规划实施列为聘任期考核目标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强化新闻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土地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计划”、“规划”付诸实施。
2.在市政府领导下,市土地管理局要抓好规划实施和管理工作,开展土地利用监察活动,依法查处各种违法用地行为,运用规划手段,对土地利用实行宏观控制和调节。规划期内每年由政府牵头,组织计划、土管、农业、水利、城建等部门检查规划实施管理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
3.各项建设用地必须按用地分区审核其占地规模、位置和用途,“规划许可证”.加强各项用地规划跟踪管理。
4.认真落实农田保护区的保护措施,制定保护区管理细则,明确责任人,建立岗位责任制。严格控制占用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闲置、荒芜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确因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占用一级基本农田的,须报省政府批准,并按占一补一原则,补充耕地数量。
5.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应完善本辖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规划严格审批用地。
6.土地用途管制涉及到土地管理各个业务部门,必须环环把关,互相制约,特别是要建立规划审批、用地审批、土地登记发证,监察批地上图等制约机制,正确行使士地管理部门职责。
1.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抓好土地使用税、出让金、土地使用费的征收管理。研究探索集体土地流转机制,逐步规范集体土地市场行为,全面推进非农用地的有偿使用制度。促进全社会确立用地有偿、有期的观念,建立节约用地、优化用地结构的自我约束机制。并应用经济手段优化土地的利用结构和调整利用方向。
2.理顺土地管理部门的经济来源,减少和杜绝不利于用途管制的利益驱动力,对占用农用地的建设项目应加大征收土地开发费和绝对地租费以经济手段促使城镇村庄用地进行内涵挖潜。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的,必须经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报原审批单位批准。经修改的规划仍应符合国家及省有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精神。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土地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地黄种植培育技术及行业投资亩产价值分析,生熟地黄种植基地与土地资源推介
番石榴芭乐种植栽培技术及产量产值市场行情分析,番石榴种植基地与土地资源推介
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用途难点问题暨大数据技术在空间规划中的应用高级研修班
【7月19日】城市更新蕞新政策解读、税务筹划、拆迁及工改项目运营实操研讨会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有关负责人解读《关于加快推进农用地膜污染防治的意见》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解读(下)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解读(上)
版权声明:本文由保定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