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清苑县人民政府批准,清苑县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清苑县
此宗地位于东外环路西侧,东至外环路,西至保定振通路面材料有限公司,南至清苑县建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北至保定九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面积5766.666平方米(合8.65亩),此宗地规划为居住用地,现状是原有建筑,以挂牌出让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让。各种税费、地上附着物和建筑物的拆迁、补偿等费用,由土地竞得者负责(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有意竞买者,于2009年11月26日至2009年12月17日到清苑县国土资源局二楼(招拍挂办公室)获取有关竞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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