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保公字[20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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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保公字[2023]2号)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保公字[2023]2号)
保公字[2023]2号2023/3/9
经保定市人民政府批准,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8(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地下停车场用地,规划设计条件:①规划用地控制指标:用地竖向范围设计地面高程3~16米内;总建设面积不大于10600平方米;②配套设施控制指标:覆土深度不小于3米;人防设施、地面出入口、城市绿地控制等按保定市高新区[2022]013号规划条件执行;③规划设计基本要求和其他规划条件:按照保定市高新区[2022]013号规划条件执行。
大于或等于25并且小于或等于50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生产性服务业);出让年限50年。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出让年限70年。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出让年限70年。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出让年限70年。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出让年限70年。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出让年限70年。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出让年限70年。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本次出让宗地的竞买资格和竞价要求请参阅有关拍卖文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03月10日至2023年03月28日到保定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公共资源交易受理区窗口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3年03月10日至2023年03月28日到保定市民服务中心四楼C区4003(报价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8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03月28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3年03月29日09时00分在保定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第七开标室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本次出让地块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法定节假日不受理申请。
(二)本次拍卖出让由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三)本次拍卖出让地块均设定出让底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时间为:
如遇时间延迟此拍卖时间将视情况顺延,以拍卖师现场宣布时间为准,竞买人应保证在现场等候。
(五)缴纳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公告蕞终解释权归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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