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清公字[20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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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清公字[2022]8号)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清公字[2022]8号)
清公字[2022]8号2022/12/3
经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批准,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5(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迎宾西路南侧、唐正南街绿化带东侧
竞价方式及其他配建要求详见拍卖须知,增幅价按10万元的整数倍;根据《保定市清苑区迎宾西路南侧中冉段首期征迁补偿安置方案》(清政办〔2022〕8号)文件中规定的安置补偿标准对拆迁户进行安置与补偿,安置房在本项目区内安置,安置房建设形势为高层住宅,该宗地按93.25㎡/亩配建安置房。
迎宾西路南侧、唐正南街绿化带东侧
竞价方式及其他配建要求详见拍卖须知,增幅价按10万元的整数倍;根据《保定市清苑区迎宾西路南侧中冉段首期征迁补偿安置方案》(清政办〔2022〕8号)文件中规定的安置补偿标准对拆迁户进行安置与补偿,安置房在本项目区内安置,安置房建设形势为高层住宅,该宗地按93.25㎡/亩配建安置房。
竞价方式及其他配建要求详见拍卖须知,增幅价按10万元的整数倍。
竞价方式及其他配建要求详见拍卖须知,增幅价按10万元的整数倍。
竞价方式及其他配建要求详见拍卖须知,增幅价按10万元的整数倍。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12月04日至2022年12月23日到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三楼第(1)代理室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2年12月04日至2022年12月23日到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三楼第(1)代理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至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12月23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12月24日09时00分在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二楼第(1)开标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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