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办公楼改造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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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26日 11:27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办公楼改造装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办公楼改造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7)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7.370324 万元(人民币)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保定七一中路84号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兴冀十一号窗口)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六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六开标室
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6月26日~2017年6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方式:供应商请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等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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