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又有多村要征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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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保定:又有多村要征地了!
为了项目建设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37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四至:东至东于庄村耕地;南至东于庄村耕地;西至东于庄村地、东于庄村建设用地;北至西于庄村耕地、徐水区法院)的土地,面积约0.719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为了项目建设需要,依照规划进行道路用地、绿地用地建设。
拟于2023年7月24日后由安肃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24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
为了项目建设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38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四至:东至东于庄村耕地;南至青庙营村耕地;西至东于庄村建设用地、东于庄村地;北至东于庄村耕地)的土地,面积约2.431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为了项目建设需要,依照规划进行道路用地、绿地用地建设。
拟于2023年7月24日后由安肃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24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
为了项目建设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37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四至:东至西于庄村建设用地、西于庄村地;南至东于庄村耕地;西至西于庄村耕地、刘伶公园、西于庄村地、西于庄村建设用地;北至南城村耕地、南城村地)的土地,面积约5.630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为了项目建设需要,依照规划进行道路用地、绿地用地建设。
拟于2023年7月24日后由安肃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24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
为了项目建设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37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四至:东至南城村建设用地、南城村地、南城村耕地;南至西于庄村建设用地;西至南城村地、南城村建设用地;北至巨力东路)的土地,面积约3.076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为了项目建设需要,依照规划进行道路用地、绿地用地建设。
拟于2023年7月24日后由安肃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24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
为了项目建设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38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四至:东至南贺寿营村建设用地;南至安大线;西至南贺寿营村地;北至青庙营村建设用地)的土地,面积约0.540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为了项目建设需要,依照规划进行道路用地、绿地用地建设。
拟于2023年7月24日后由大因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24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
为了项目建设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38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四至:东至青庙营村耕地、青庙营村建设用地;南至南贺寿营村建设用地、南贺寿营村地;西至徐水区气象局、青庙营村建设用地、青庙营村耕地;北至东于庄村耕地)的土地,面积约5.727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为了项目建设需要,依照规划进行道路用地、绿地用地建设。
拟于2023年7月24日后由安肃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24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
2023年7月11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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