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兼并是什么为什么会对古代王朝有巨大的威胁?
头部年一个村有100个人,每个人有1亩地,每亩地岁征1两,朝廷的收入就是100两。
第二年,村里的李大中了举人,举人的福利是蕞多可以免5亩地的税,于是有王一、王二、王三、王四把自己的地寄在举人的名下(日后失去土地是趋势),于是朝廷的岁入包括李大本身的一亩在内减少了5两,岁入95两,失去土地农民为4人。
第三年,村里大旱,有王五、王六、王七破产,不得已把田卖给了藩王朱小,藩王不纳税,于是朝廷的收入每年又减少3两,变为92两,而失去土地的农民边成7人。
第四年,王八滥赌,王九老母重病,为此不得不将土地卖给中举的李大,成为他的佃户。王大此时已经做官,继续优免,由此国家的岁入减少到90两,失去土地农民达9人。
第五年,藩王朱小大婚,皇帝赐田五亩,这种赐田的方式不是实际授田,而是将五亩田的岁入赐给朱小,于是朝廷岁入减少到85两。
第六年,皇帝下令征矿税,太监刘无鸡指认王十、王十一、王十二、王十三等4人祖宅下有矿,在藩王、举人王一的联合运作下,这4人破产,土地被瓜分,于是朝廷的岁入减少到81两,失去土地的农民达到13人。
第七年,边疆打仗,军饷无着,于是皇帝下令每亩土地增税0.1两,看着不多,但是下面是这样操作的:秋收粮商压低价格,农民亏本卖粮。交税时税吏说银子成色不足(纯度),需要交1.5两才相当于1.1两。于是农民王十四、王十五、王十六破产,土地被藩王购买。这时朝廷收入为78两,失去土地农民为16人。
第八年,因为朝廷收入减少,但各项开支都很大,皇帝下旨岁入至少要恢复到头部年的100两。但是举人李大,藩王朱小是不可能征税的,所以少的22两由剩下的83个农民分摊。而且这种分摊不是分摊一年的,而是比如说王一的税从头部年到第七年都没交,欠的7两都要分摊。于是王十七、王十八、王十九、王二十等4人破产,土地被举人李大、太监刘无鸡、藩王朱小以低价购买,朝廷的岁入又减少4两,为74两,失去土地的农民达20人。
第九年,素有一定威望和家底的王二十一、王二十二被任为里长负责征税,他们分别是王十七、王十八和王十九、王二十的邻居,但这四个人都已经破产了怎么办?答案是这四人的税由王二十一和王二十二交,这两人交不上来被县令抽了三天鞭子,不得不变卖祖田给太监刘无鸡以求活命,于是失去土地的农民达22人,朝廷的岁入减少为72两。
第十年,王一、王二起义了,王二十三到王三十等七人怕被杀啊,于是跑路了。等听说农民军走就回来之后,发现地已经是太监刘无鸡的了,于是失去土地的农民达到29人,朝廷岁入减少到63两。
第十一年,朝廷腹地、边疆都要打仗,没钱怎么办?有个大臣说继续征税,叫练兵饷,至于是怎么操作的参考第七年,于是王三十到王四十等10个人也破产了,朝廷的岁入减少到53两,失去土地的农民达到39人。
走到这一步,这个朝廷就基本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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