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规划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保持农用地数量基本稳定,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适度开发未利用地。合理配置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与基础设施用地、城镇用地与农村居民点用地、耕地与其他农用地等主要比例关系,促进用地结构不断优化。
到2020年,全市农用地面积调整到6868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7.72%,比2005年减少8335.43公顷。其中,到2010年,农用地面积调整到6914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8.24%,比2005年减少3735.43公顷。
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到142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06%,比2005年增加10625.87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增加到29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28%,比2005年增加9759.78公顷。到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到135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28%,比2005年增加3625.87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增加到225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5%,比2005年增加3259.78公顷。
到2020年,其他土地减少到549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21%,比2005年减少2290.05公顷。其中,到2010年,其他土地减少到573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49%,比2005年增加109.95公顷。
统筹安排各类农用地,保障省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林地数量有所增加,园地和牧草地数量基本保持稳定,其他农用地数量略有下降。
2020年耕地调整为5662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4.07%,比2005年减少19343.87公顷;园地调整为461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22%,比2005年增加8496.07公顷;林地调整为176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9%,比2005年增加5736.63公顷;牧草地仍保持在1843公顷;其他农用地调整为551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24%,比2005年减少3224.15公顷。
其中,2010年耕地调整为5797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5.60%,比2005年减少5803.87公顷;园地调整为386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37%,比2005年增加1036.07公顷;林地调整为136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4%,比2005年增加1736.63公顷;牧草地仍保持在1843公顷;其他农用地调整为576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52%,比2005年减少704.15公顷。
适应人口不断向城镇集中的要求,优化建设用地内部结构,适度扩大城镇和工矿用地规模,提升基础设施用地比重,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
2005年,城市用地3236.73公顷,建制镇用地5594.67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97368.48公顷,独立工矿用地10408.8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5984.56公顷,水利设施用地4110.08公顷,其他建设用地4670.79公顷。
2020年城市用地调整为95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8%,比2005年增加6287.27公顷;建制镇调整为81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2%,比2005年增加2543.33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为947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72%,比2005年减少2668.48公顷;独立工矿调整为113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8%,比2005年增加929.1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调整为83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4%,比2005年增加2334.44公顷;水利设施用地调整为55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2%,比2005年增加1399.92公顷;其他建设用地调整为44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0%,比2005年减少199.79公顷。
其中,2010年城市用地调整为53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0%,比2005年增加2077.27公顷;建制镇调整为64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3%,比2005年增加828.33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为966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93%,比2005年减少768.48公顷;独立工矿调整为107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2%,比2005年增加354.1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调整为67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6%,比2005年增加734.44公顷;水利设施用地调整为45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1%,比2005年增加399.92公顷;其他建设用地调整为46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3%,比2005年增加0.21公顷。
引导非农建设合理利用未利用地,适度开发未利用地,适当提高土地利用率。
2020年水域调整为269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4%,比2005年增加2393.55公顷;自然保留地调整为28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7%,比2005年减少4683.60公顷。
其中,2010年,水域调整为255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9%,比2005年增加993.55公顷;自然保留地调整为318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60%,比2005年减少883.60公顷。
优先安排基础性生态与环境安全用地。协调土地开发利用与生态建设,构筑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空间格局,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维护区域生态安全。
1.优先安排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天然湿地等生态屏障用地。严禁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各类土地利用活动,确保自然文化资源的原真性和完整性。规划期重点,保护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阜城县千顷洼森林公园、枣强森林公园,建设衡水湖湿地恢复和衡水湖湖中岛生态建设工程,构建深州果园和阜城果园生态安全屏障格局;营造沿青太客运专线、京九铁路、石德铁路、邯黄铁路、大广公路、衡德高速及其他交通干线两侧的绿化隔离带。
2.划定主要蓄洪泄洪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统筹布局环境基础设施用地,提高防灾减灾能力。规划期重点,将武邑县青冢至阜城县韩关地裂划入生态安全控制区;结合无极?衡水隐伏大断裂、滏阳河防洪、滏阳新河?滏东排河泄洪通道的防护要求,建设三条生态廊道。
从维护粮食、经济与生态安全角度出发,集中安排耕地与基本农田。确立耕地保护战略,严格控制耕地面积减少,重点加强基本农田的保护和建设。优先将具有完善农业基础设施、质量好、集中连片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集中区,进行重点扶持和保护。在确保规划目标实现的前提下,适度调整基本农田。
耕地与基本农田安排于除桃城区外的各县(市、区)。
优化安排城镇工矿用地,建立多极、轴线与组团式发展的城镇用地格局,使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中小城市紧凑发展、小城镇聚集发展。
对桃城区、冀州市全境、武邑县全境、枣强县肖张镇、深州市乔屯乡、前磨头镇实施同城化管理。与未来划入的深州市、枣强县全境,形成“一湖五城”的大衡水发展格局。
整合各园区土地资源、产业资源、人力资源,把路北经济开发区、桃城区北方工业园区和武邑循环经济园区(冀衡循环经济工业园区)“三区整合”,形成九州产业聚集区。对产业聚集区实行整体规划,一体建设,统一布局,构筑全市新的经济增长极。
3. “三轴两区”的城镇用地总体空间布局
①主要发展轴:在大广高速公路、京九铁路以及省道231及其延长线形成的复合交通走廊发展轴上,集聚中心城区、冀州城区、深州城区、枣强县城、安平县城、饶阳县城以及南王庄镇、五公镇、护驾迟镇、前磨头镇、赵家圈镇、周村镇、码头李镇等城镇,成为市域城镇人口和产业聚集的主要空间。
②次要发展轴:一条沿石黄高速和国道307,向西对接省会石家庄,向东对接天津滨海新区和沧州渤海新区等门户地区,沿线集聚深州城区、武强县城及街关镇等城镇;另一条依托石德铁路、石德高速、省道391等交通干线发展,向西对接石家庄,向东对接德州、济南,沿线集聚中心城区、清凉店镇、龙华镇,同时连接景县县城、故城县城、北留智镇、留智庙镇、夏庄镇等。
③两区:分别为环衡水湖城镇协调区和衡水?德州城镇协调区。
环衡水湖城镇协调区,包括衡水湖周边主要城镇??中心城区、冀州城区、枣强县城、武邑县城等,重点在衡水湖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联建共享、产业分工等方面加强协调,提升中部地区的整体竞争力和承载能力。
衡水?德州城镇协调区,包括衡水与德州交界地区的北留智镇、留智庙镇、王瞳镇、夏庄镇、故城镇等,重点加强与德州协调,通过体制、机制创新,逐步实现与德州的一体化发展,在道路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加强与德州衔接,承接德州的辐射带动。
发挥优势、合理布局、分类指导,对中国(衡水)工程橡胶产业制造基地、安平国际丝网产业基地、深州市化工产业聚集区、冀州采暖制造产业聚集区、深州市食品加工产业聚集区、武强孙庄线缆生产基地、枣强县大营皮毛产业聚集区、景县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园区等产业聚集区的空间布局予以考虑。
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配套建设、节约用地的原则,协调安排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各类基础设施用地配置,着力提升现有设施等级,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防止盲目重复建设,促进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1.优化配置交通用地,保障骨干交通网络建设
加强交通用地布局引导,优化交通用地结构,以交通干线为依托,建立以公路运输为主、铁路和航空运输为辅的高效综合交通体系。
规划期末,建成以衡水市为中心,以高速公路为主骨架,沟通石家庄市、保定市、沧州市、德州市、邢台市等周边区域的快速运输通道;以一般干线公路为支脉,连接市域内所有县(市、区)、重要旅游景区,基本覆盖80%的乡镇。
高速公路将形成“二纵、一横、两条联络线”的路网体系。二纵分别为大广公路和任德高速公路;一横指石黄高速公路;两条联络线指邢黄高速公路和衡德高速公路。
一般干线公路将形成“六纵、八横、一环、四联”的路网体系。六纵分别为保衡公路、肃临公路、武馆公路、国道106、富德公路、廊清公路;八横分别为正港公路、国道307、辛霞公路、井千公路、宁宁公路、衡德公路、郑昔公路、邢德公路;一环指衡水内环;四联分别为安新公路、衡水湖旅游路、国道106衡水支线、景州连接线。
在原有京九、石德铁路的基础上,增设青岛?石家庄?太原(青太)客运专线和邯郸?黄骅港(邯黄)货运铁路,形成更加便捷的铁路交通网络。青太线途经景县、武邑县、桃城区、深州市,与石德铁路走向基本相同。邯黄线沿大广公路南侧进入衡水,经冀州市、桃城区、枣强县、武邑县的清凉店镇、阜城县的古城镇、于阜城县的霞口镇出衡水。
在原故城青罕军用机场的基础上,建设衡水军民合用机场,提升全市的区域竞争能力。
2.统筹安排水利设施用地,保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合理安排南水北调主体及配套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水利设施用地。重点建设“引水入湖”配套工程和衡水湖西湖蓄水改造工程,实现分引、分蓄、分用,通过水资源的合理开发、联合调度,做到一水多用、优水优用、循环利用。
3.保障电力设施用地,推进电网工程建设
加强1000千伏、500千伏特高压输变电线千伏和城市输配电网建设,推进各县(市、区)220千伏电网建设。新建石西(武邑)500千伏变电站,南郊变、白庙变、东郊变、金寺变、崔池变、苏村变、龙马变、武强、阜城等220千伏变电站。扩建衡水站、前铺站、田庄店、景县站、杨村站、故城站等220千伏变电站。a五、拓展农业生产与城乡绿色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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