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蕞新征地信息公布啦!快来看看这次是你家吗?
原标题:易县蕞新征地信息公布啦! 快来看看这次是你家吗?
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格庄镇柴厂村征地告知书
为了河北易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171.7261公顷,其中:1号地位于村西(东至柴厂村其他草地;南至柴厂村其他草地;西至君玉村林地和君玉村其他草地;北至君玉村其他草地和九源村林地)的土地,面积约5.8394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号地位于村西(东至柴厂村其他草地;南至柴厂村其他草地;西至柴厂村其他草地;北至柴厂村其他草地)的土地,面积约3.0069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号地位于村西(东至柴厂村其他草地和柴厂村林地;南至柴厂村林地和柴厂村其他草地;西至柴厂村其他草地;北至柴厂村其他草地)的土地,面积约1.4643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号地位于村西(东至柴厂村其他草地、柴厂村林地、柴厂村建设用地、河流水面和柴厂村果园;南至柴厂村建设用地、柴厂村果园和柴厂村其他草地;西至柴厂村其他草地、柴厂村林地和国有建设用地;北至国有建设用地和柴厂村其他草地)的土地,面积约130.7048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号地位于村西(东至柴厂村其他草地、柴厂村林地和柴厂村建设用地;南至柴厂村其他草地;西至柴厂村其他草地、柴厂村林地和柴厂村建设用地;北至柴厂村林地和柴厂村其他草地)的土地,面积约4.2171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6号地位于村西(东至柴厂村其他草地;南至柴厂村其他草地;西至柴厂村其他草地;北至柴厂村其他草地)的土地,面积约0.8328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8号地位于村西(东至柴厂村其他草地;南至柴厂村其他草地;西至柴厂村其他草地;北至柴厂村其他草地)的土地,面积约0.7640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9号地位于村西(东至柴厂村其他草地和柴厂村林地;南至柴厂村其他草地;西至柴厂村其他草地;北至柴厂村其他草地)的土地,面积约3.4627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10号地位于村西(东至柴厂村其他草地和柴厂村果园;南至柴厂村其他草地和柴厂村林地;西至柴厂村其他草地和柴厂村林地;北至柴厂村其他草地)的土地,面积约12.5509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11号地位于村西(东至柴厂村其他草地、柴厂村林地、柴厂村建设用地、柴厂村耕地、河流水面和柴厂村园地;南至柴厂村其他草地、柴厂村园地和柴厂村林地;西至柴厂村其他草地;北至柴厂村其他草地、柴厂村建设用地、柴厂村园地和柴厂村林地)的土地,面积约8.8832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易县第Ⅲ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01.25万元/公顷。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紫荆关镇九源村征地告知书
为了河北易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东至九源村林地;南至柴厂村林地、柴厂村其他草地和君玉村林地;西至九源村林地;北至九源村林地、九源村建设用地和九源村旱地)的土地,面积约58.5977 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易县第Ⅳ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7.5万元/公顷。
本征地告知发布后,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我局将组织有关单位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情况等进行调查,请予以配合。
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紫荆关镇君玉村征地告知书
为了河北易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11.7047公顷,其中:1号地位于村北(东至柴厂村其他草地和柴厂村林地;南至柴厂村其他草地和君玉村林地;西至君玉村林地;北至九源村林地)的土地,面积约5.1278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号地位于村北(东至君玉村林地、君玉村裸地和君玉村其他草地;南至君玉村其他草地;西至君玉村其他草地、君玉村裸地和君玉村林地;北至君玉村林地)的土地,面积约6.5769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易县第Ⅳ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7.5万元/公顷。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来源:易县政府网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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