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城区、胜芳、东段、扬芬港、堂二里、王庄子等多块土地出让
原标题:【公告】城区、胜芳、东段、扬芬港、堂二里、王庄子等多块土地出让
霸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霸土告字[2020]2号
经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除竞买土地后未按公开出让文件规定时间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拖欠本市土地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一年闲置未开发等行为的单位及其控股的股东(包括该单位控股或投资的企业和其他组织)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申请人在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3月19日15时前(法定假日不接受报名咨询),持营业执照副本、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资信证明等有关文件,到霸州市益津南路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拍卖文件,申请人须详细查阅了解本次拍卖出让文件,有意参加竞买者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9日15时前,竞买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20年3月19日17时。
本次出让地块,竞买人自行踏勘,一经竞买报名即表示接受地块全部现状。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0年3月20日9时在霸州市益津南路330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举行。
(1)本次公告后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机及网上报名。
(2)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以拍卖文件为准。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买人。
(4)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蕞终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5)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拥有本公告的蕞终解释权。
联系地址:在霸州市益津南路330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霸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霸土告字[2020]3号
经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除竞买土地后未按公开出让文件规定时间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拖欠本市土地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一年闲置未开发等行为的单位及其控股的股东(包括该单位控股或投资的企业和其他组织)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申请人在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3月30日15时前(法定假日不接受报名咨询),持营业执照副本、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文件,到霸州市益津南路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挂牌文件,申请人须详细查阅了解本次挂牌出让文件,有意参加竞买者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15时,竞买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20年3月30日17时。
本次出让地块,竞买人须自行踏勘,一经竞买报名即表示接受地块全部现状。
上述宗地挂牌报价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31日;挂牌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9时。
本次挂牌地点为霸州市益津南路330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本次公告后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机及网上报名。
(2)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买人。
(4)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蕞终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5)霸州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拥有本公告的蕞终解释权。
联系地址:霸州市益津南路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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