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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4〕第071号)

  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二)批准文号:冀政雄安转征函〔2024〕032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29日

  (二)范围:地块一位于你村村西北,北至胜利庄村地、南至国有土地、西至本村地、东至本村地;地块二位于你村村西,北至国有土地、南至国有土地、西至本村地、东至本村地;地块三位于你村村西南,北至国有土地、南至安新县界、西至本村地、东至本村地;地块四位于你村村西北,北至胜利庄村地、南至国有土地、西至本村地、东至本村地;地块五位于你村村西北,北至胜利庄村地、南至国有土地、西至本村地、东至本村地;地块六位于你村村西,北至国有土地、南至国有土地、西至本村地、东至本村地;地块七位于你村村西,北至国有土地、南至国有土地、西至本村地、东至本村地;地块八位于你村村西南,北至国有土地、南至安新县界、西至本村地、东至本村地;地块九位于你村村西南,北至国有土地、南至安新县界、西至本村地、东至本村地的土地。

  (三)用途:公用设施用地、防护绿地。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本公告可在容城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

  由容城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主办: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容城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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