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保定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定东亭罚决〔2023〕-004号

  定东亭罚决〔2023〕-004号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5日

  132xxxxxxxxxxx5565

  定州市黄家葡萄酒庄有限公司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

  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你

  黄家葡萄酒庄大门口及东侧共5.5495亩,为建设用地,四至为:东至大棚、南至公路、西至大棚、北至葡萄园,该宗地未取得合法用地审批手续,大门口是1993年开始建设,1996年建设完成;东侧房屋是1999年开始建设,2002年建设完成,且未取得合法的占地手续。

  在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过程中,如实陈述违法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九条 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情况

  并与2023年6月9日提供了定州行政审批局关于 《关于两宗地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办理的函》的反馈意见,

  将黄家葡萄酒庄大门口及东侧共5.5495亩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并提供相关手续

  你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

  网站标识码:1306820002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0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