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安江镇和岔头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实施主体招商公告
根据洪江市人民政府印发《洪江市安江镇和岔头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工期,尽早落实项目实施主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对洪江市安江镇和岔头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社会资本投资实施主体(项目法人)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并确定本项目的项目法人。
1、项目名称:洪江市安江镇和岔头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实施主体
2、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安江镇、岔头乡
3、实施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农用地整治、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和引入、乡村风貌提升与历史文化保护。项目总投资70092.67万元。
4、招商范围:洪江市安江镇和岔头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实施主体,负责对项目进行投融资、各项审批手续、建设、运营、维护等全过程服务,自负盈亏,招商人配合对项目建设用地进行落实。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并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停业整顿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
2、经营范围包括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智能农业管理;农作物栽培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等;
3、本项目仅面向国有控股或国有独资的公司招标;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络查询的结果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
5、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的能力;具有投融资管理、建设管理、技术管理、运营管理等专业技术管理人才;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备以下条件即可:数量需不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工作和责任(包括分工权利义务、出资比例),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代理人*********原件、法人*********明及授权委托书、工商营业执照、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相关业绩,以上资料查验原件。报名资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休息)前往招商代理机构:东联建建筑咨询有限公司(怀化市河西武陵山跨境电商产业园B7栋二楼)进行报名并购买招商文件。
递交时间: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日15:30整;
递交地点:东联建建筑咨询有限公司(怀化市河西武陵山跨境电商产业园B7栋二楼),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商人不予接受。
招商代理机构:东联建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怀化市河西武陵山跨境电商产业园B7栋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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