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徐水区3村征地逾43亩漕河镇史各庄村征商服用地16亩
3月21日,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了3则征地告知书。公告显示,徐水区漕河镇史各庄村、留村镇荆塘铺村、留村镇半壁店村3村共征地2.8967公顷,约合43.45亩。
其中,漕河镇史各庄村征地1.0431公顷,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留村镇荆塘铺村与留村镇半壁店村各征地0.4253公顷、1.4283公顷,开发用途均为交通运输用地。
为了保定市徐水区城市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东至史各庄村耕地;南至史各庄村耕地、史各庄村农村道路;西至史各庄村耕地、史各庄村农村道路;北至史各庄村耕地)的土地,面积约1.0431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徐水区第Ⅳ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85.5万元。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为了保定市徐水区城市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东至长城北大街;南至荆塘铺村耕地;西至荆塘铺村耕地、荆塘铺村沟渠;北至半壁店村沟渠)的土地,面积约0.4253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徐水区第Ⅲ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14万元。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为了保定市徐水区城市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东至长城北大街;南至荆塘铺村沟渠;西至半壁店村沟渠、半壁店村旱地;北至半壁店村旱地)的土地,面积约1.4283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徐水区第Ⅲ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14万元。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2019年3月21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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