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11块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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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涿州11块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公告
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021-34号等十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上述公示内容以拍卖出让文件中所示内容为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出让文件中《拍卖须知》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 竞买人申请时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 为保证本区域整体的协同发展,确保规划的完整性、高标准推进规划落地实施,竞买人需同时参与本次出让的十一宗国有建设用地的竞买。
4. 学校、幼儿园及其他非营利性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移交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基层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冀建承建〔2019〕18号)、《保定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的精神和涿州市相关规定执行。
5. 地块的城镇新建民用建筑需按照《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加快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保住建发[2020]33号)的精神和涿州市相关规定执行。
6. 严格执行涿州市政府规划管理部门对该区域提出的其他规划条件要求。
7. 其他竞买要求详见出让须知。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2021-34号等十一宗地块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领取拍卖出让文件。企业、境外单位领取拍卖出让文件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领取拍卖出让文件需要携带: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领取拍卖出让文件需要携带:联合体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各联合体组成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联合体组成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各联合体组成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证件现场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五、申请人可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到(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提出书面申请。支付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5 日 16 时。报名申请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5 日 17 时, 17 时后不再接受提交的申请报名材料及任何材料补充。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 2021 年 12 月 15 日 17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定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在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1. 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蕞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2. 本次拍卖不允许口头报名和邮寄材料。
3. 竞买人可自行到拟出让地块现场踏勘。
4.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报名竞买人,并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本次拍卖公告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 竞买人须执《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拍卖出让活动。
6. 出让宗地范围内电力设施、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等,所需税费均由受让人自行支付。
7. 受让人在拍卖会上竞得标的,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之后,需按《土地拍卖代理服务合同》向拍卖服务机构支付拍卖佣金。
9. 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拥有本公告的蕞终解释权。
出 让 人: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
拍卖机构: 北京宏源地博土地科学技术有限 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102号天莲大厦818室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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