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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面积征地涉及9个村庄!

admin4个月前 (11-22)保定产业信息34

  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雄安转征函〔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约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二)批准文号:冀政雄安转征函〔2024〕030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10日

  (一)面积:批准征收集体土地面积约0.44公顷,其中集体所有农用地约0.44公顷(耕地约0.40公顷、非耕农用地约0.04公顷)。

  (二)范围:孙村位于R1线车辆基地附近(东至南大阳村)的土地。

  (三)用途:依据《河北雄安新区昝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用于昝岗车辆基础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一期)项目建设。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网站查询,网址为。

  由雄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雄县2024年第36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9月1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雄安转征函〔2024〕030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约6.13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二)批准文号:冀政雄安转征函〔2024〕030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10日

  (一)面积:批准征收集体土地面积约6.13公顷,其中集体所有农用地约6.13公顷(耕地约5.20公顷、非耕农用地约0.93公顷)。

  (二)范围:杨庄村位于R1线车辆基地附近(西至南大阳村)的土地。

  (三)用途:依据《河北雄安新区昝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用于昝岗车辆基础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一期)项目建设。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网站查询,网址为。

  由雄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雄县2024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9月29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雄安转征函〔2024〕031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约1.32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二)批准文号:冀政雄安转征函〔2024〕031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10日

  (一)面积:批准征收集体土地面积约1.32公顷(农用地0.29公顷、建设用地1.03公顷)。

  (二)范围:孤庄头村位于西北部(西至分洪道左堤、北至梁神堂村界)的土地。

  (三)用途:依据《河北雄安新区昝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用于昝岗科创中心产业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网站查询,网址为。

  由雄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雄县2024年第29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8月21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雄安转征函〔2024〕02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约1.22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二)批准文号:冀政雄安转征函〔2024〕029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8月13日

  (一)面积:批准征收集体土地面积约1.22公顷,其中集体所有农用地约1.22公顷(耕地约0.87公顷、非耕农用地约0.35公顷)。

  (二)范围:北大阳村位于村东部(南至南大阳村界、西至R1线、北至孙村)的土地。

  (三)用途:依据《河北雄安新区昝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用于昝岗片区N5路北延工程建设。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网站查询,网址为。

  由雄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雄县2024年第29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8月21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雄安转征函〔2024〕02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约0.13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二)批准文号:冀政雄安转征函〔2024〕029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8月13日

  (一)面积:批准征收集体土地面积约0.13公顷,其中集体所有农用地约0.13公顷(耕地约0.13公顷)。

  (二)范围:孙村位于东南部(东至杨庄村、南至北大阳村、西至R1线)的土地。

  (三)用途:依据《河北雄安新区昝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用于昝岗片区N5路北延工程建设。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网站查询,网址为。

  由雄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雄县2024年第36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9月1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雄安转征函〔2024〕030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约0.82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二)批准文号:冀政雄安转征函〔2024〕030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10日

  (一)面积:批准征收集体土地面积约0.82公顷,其中集体所有农用地约0.82公顷(耕地约0.81公顷、非耕农用地约0.01公顷)。

  (二)范围:孙村位于东南部(东至杨庄村、南至北大阳村、西至R1线)的土地。

  (三)用途:依据《河北雄安新区昝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用于昝岗车辆基地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一期)项目建设。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网站查询,网址为。

  由雄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雄县2024年第36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9月1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雄安转征函〔2024〕030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约0.12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二)批准文号:冀政雄安转征函〔2024〕030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10日

  (一)面积:批准征收集体土地面积约0.12公顷,其中集体所有农用地约0.12公顷(耕地约0.02公顷、非耕农用地约0.10公顷)。

  (二)范围:北大阳村位于R1线东侧,南至孙村、北至孙村的土地。

  (三)用途:依据《河北雄安新区昝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用于昝岗车辆基地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一期)项目建设。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网站查询,网址为。

  由雄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雄县2024年第36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9月1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雄安转征函〔2024〕030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约2.83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二)批准文号:冀政雄安转征函〔2024〕030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10日

  (一)面积:批准征收集体土地面积约2.83公顷,其中集体所有农用地约1.64公顷(耕地约1.13公顷、非耕农用地约0.51公顷),建设用地约1.19公顷。

  (二)范围:杨庄村位于村南部(东至昝板路、南至R1线、西至孙村)的土地。

  (三)用途:依据《河北雄安新区昝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用于昝岗车辆基地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一期)项目建设。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网站查询,网址为。

  由雄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雄县2024年第32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8月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雄安转征函〔2024〕02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约6.95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二)批准文号:冀政雄安转征函〔2024〕026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7月23日

  (一)面积:批准征收集体土地面积约6.95公顷,其中集体所有农用地约6.95公顷(耕地约6.71公顷、非耕农用地约0.24公顷)。

  (二)范围:杨庄村位于村南部(东至昝板路、南至小芦昝村、北至R1线施工区)的土地。

  (三)用途:依据《河北雄安新区昝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用于昝岗组团市政一期N9路(E32-N26)段项目建设。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网站查询,网址为。

  由雄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雄县2024年第36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9月1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雄安转征函〔2024〕030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约0.21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二)批准文号:冀政雄安转征函〔2024〕030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10日

  (一)面积:批准征收集体土地面积约0.21公顷,其中集体所有农用地约0.21公顷(非耕农用地约0.21公顷)。

  (二)范围:孙村位于车辆基地项目附近、南至南大阳村的土地。

  (三)用途:依据《河北雄安新区昝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用于昝岗片区E32(N1-N9)段管廊工程项目建设。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网站查询,网址为。

  由雄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孙各庄村村域内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燕南路、南至东照村的土地,面积约32.4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依据《河北雄安新区昝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用于昝岗高新区西部用地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土地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执行;安置方式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具体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雄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对象认定、企业搬迁停业停产补助计算、社保基准日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安置对象和宅基地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

  拟于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30日由大营镇人民政府、雄县自然资源局、雄县征迁安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8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枣林庄一村村民委员会及所有农户: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枣林庄一村村域内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小刘村、北至枣林庄三村的土地,面积约3.1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依据《河北雄安新区防洪专项规划实施意见》,用于赵王新河左堤生态防洪堤建设工程(二期)(枣林庄至小刘村段+里长扬水泵站段)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土地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执行;安置方式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具体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雄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对象认定、企业搬迁停业停产补助计算、社保基准日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安置对象和宅基地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

  拟于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30日由苟各庄镇人民政府、雄县自然资源局、雄县征迁安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8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小刘村村域内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高召村、西至枣林庄一村、北至枣林庄三村的土地,面积约1.3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依据《河北雄安新区防洪专项规划实施意见》,用于赵王新河左堤生态防洪堤建设工程(二期)(枣林庄至小刘村段+里长扬水泵站段)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土地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执行;安置方式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具体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雄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对象认定、企业搬迁停业停产补助计算、社保基准日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安置对象和宅基地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

  拟于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30日由苟各庄镇人民政府、雄县自然资源局、雄县征迁安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8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东里长村村域内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二街村、南至二街村、西至西里长村的土地,面积约3.4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依据《河北雄安新区防洪专项规划实施意见》,用于赵王新河左堤生态防洪堤建设工程(二期)(枣林庄至小刘村段+里长扬水泵站段)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土地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执行;安置方式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具体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雄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对象认定、企业搬迁停业停产补助计算、社保基准日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安置对象和宅基地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

  拟于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30日由苟各庄镇人民政府、雄县自然资源局、雄县征迁安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8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古庄头村村域内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马蹄湾村、北至黄湾村的土地,面积约0.7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依据《河北雄安新区防洪专项规划实施意见》,用于新安北堤雄县段加固治理工程(二期)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土地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执行;安置方式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具体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雄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对象认定、企业搬迁停业停产补助计算、社保基准日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安置对象和宅基地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

  拟于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30日由雄州镇人民政府、雄县自然资源局、雄县征迁安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8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马蹄湾村村域内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常庄村、西至古庄头村、北至南董庄村的土地,面积约37.8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依据《河北雄安新区防洪专项规划实施意见》,用于新安北堤雄县段加固治理工程(二期)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土地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执行;安置方式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具体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雄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对象认定、企业搬迁停业停产补助计算、社保基准日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安置对象和宅基地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

  拟于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30日由雄州镇人民政府、雄县自然资源局、雄县征迁安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8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常庄村村域内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南马庄村、西至马蹄湾村的土地,面积约6.6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依据《河北雄安新区防洪专项规划实施意见》,用于新安北堤雄县段加固治理工程(二期)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土地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执行;安置方式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具体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雄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对象认定、企业搬迁停业停产补助计算、社保基准日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安置对象和宅基地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

  拟于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30日由雄州镇人民政府、雄县自然资源局、雄县征迁安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8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南马庄村村域内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十里铺村、西至常庄村的土地,面积约1.2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依据《河北雄安新区防洪专项规划实施意见》,用于新安北堤雄县段加固治理工程(二期)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土地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执行;安置方式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具体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雄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对象认定、企业搬迁停业停产补助计算、社保基准日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安置对象和宅基地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

  拟于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30日由雄州镇人民政府、雄县自然资源局、雄县征迁安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8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十里铺村村域内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拟征收你村位于西至南马庄村、北至南马庄村的土地,面积约11.2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依据《河北雄安新区防洪专项规划实施意见》,用于新安北堤雄县段加固治理工程(二期)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土地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执行;安置方式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具体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雄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对象认定、企业搬迁停业停产补助计算、社保基准日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安置对象和宅基地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

  拟于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30日由雄州镇人民政府、雄县自然资源局、雄县征迁安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8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2024年11月5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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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内容质量、互动评论、分享传播等多维度分值决定,勋章级别越高(),代表其在平台内的综合表现越好。   原标题:巨力索具出售雄安新区周边土地 每平米仅2160元   财联社12月4日讯,受益雄安新区的成立,巨力索具总部所处的徐水区房价大涨,目前每平方米超过7000元。但是,巨力索具拟作价4676.69万元向控股股东参股公司出售位于雄安新区周边的21...

怀柔厂房出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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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超15亿!雄县产业园项目招标!位置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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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内容质量、互动评论、分享传播等多维度分值决定,勋章级别越高(),代表其在平台内的综合表现越好。   近日,雄安官方发布了《雄县科创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公告显示,雄县科创产业园项目已经获批,投资估算超15亿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现就项目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公开招标。   【项目业主】: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推荐雄县海洋展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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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县出租大型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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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县地合网-雄县土地网土地流转地块出租转让农村土地租赁承包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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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雄县位于雄县位于冀中平原,北纬38°54′59″—39°10′36″东经116°01′03″—116°20′08″。南倚国家5A级景区“华北明珠”白洋淀,北靠“中国北方购物天堂”白沟,总面积524平方公里,辖5镇4乡223个行政村,总人口35.4万人(2008年)。   雄县辖3个镇、6个乡:雄州镇、昝岗镇、大营镇、龙湾乡、朱各庄乡、米家务乡、双堂乡、张岗乡、北沙...

雄县挂牌出让一地块起始价35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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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雄县挂牌出让一地块,起始价3.52亿元)   雄县自然资源局发布公告,挂牌出让一宗编号为XXCR—2024—005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总面积84938.64平方米,坐落于昝岗组团。主要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起始价35200万元,加价幅度100万元,保证金7040万元,挂牌开始时间2024年06月01日,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06月14日。...

雄县百鸟园出租租赁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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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金农网”看到的,谢谢   无公害蔬菜是指没有受有害物质污染的蔬菜,是集安全、优质、营养为一体的蔬菜总称。其生产技术要点总结如下。   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选择在远离工厂、医院等污染源3000m以外,水质、大气、土壤无污染的地域,能有山、河隔离带更为理想。农田灌溉水、土壤、大气、生活饮用水、水土保持综合等环境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